关于组织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技术对接与产业交流的通知
日期:2017-06-12 15:30:32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环学外字〔2017〕36号

当前,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机遇与挑战并存,世界经济面临诸多挑战,虽在缓慢复苏,但下行风险犹存。全球贸易和投资增长依然低迷,推进市场化产业转型,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已经成为科技与产业界关注的话题。“一带一路”国家顶级战略的推进,已带动了我国传统行业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建设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我国新兴战略产业,近些年来发展迅速,相关方面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的水平,更需将我国自主研发的技术与产品向外输出与发展。

我会拟组织相关会员赴哈沙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考察当地环保与投资情况。欢迎环境领域的企业、环境创新机构、协会、咨询公司、科研机构以及我会会员单位等参与本次交流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9月7日-9月16日,境外10天。

地点: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沙克斯坦

二、内容

1.拜访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沙克斯坦三国工商会并座谈,共同研讨双边战略合作,为我会的相关会员搭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平台;

2.参观ECOLOGY EXPERT环保责任有限公司、UNISON GROUP环保责任有限公司、乌兹别克环保委员会等环保相关机构,研讨环保科技与产品的发展方向,为我国环保产业的输出提供需求分析;

3.走访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沙克斯坦三国中资企业华为、中兴等,了解当地商业运营相关的政策与法规;

4. 对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沙克斯坦三国进行生态考察。

三、费用标准

1. 参团总费用为49800元/人。费用包含报名费,签证费、国际往返经济舱旅费、全程四星级酒店双人标间、膳食、境外城市间交通、保险、翻译、司导小费。

2.以上出国费不含全程单间差人民币5000元/人、飞机公务舱差价10000元/人和其他个人消费以及行程表以外的自费项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出访我会不统一办理因公出国任务批件。

2. 本次出访针对我会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办理相关手续接受个人因私护照。持个人因私证件报名参加者,请自行准备好护照。报名时提供护照信息,以便办理签证及境外预定事宜。我会将委托专业机构代办三国签证,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出国费汇至我会账户:

户 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75010188000331250

汇款时请备注“出国费(哈吉乌)”。

五、报名方式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杨乔  吴蕾

  联系电话:010-62210689、 010-62219349

  联系传真:010-62210689

电子邮箱:eda@chinacses.org

附件:

1、赴哈、吉、乌行程安排.docx

2、报名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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