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2019年1月1日实施,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也迈入新的篇章。《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标准为土壤修复提供了直接依据。为推进全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提高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创新,遏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和其他相关部门能力水平,降低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成本和法律风险,提高第三方环境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我会决定与北京鹏运通达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与企业环境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背景及要点解析
2.《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各类违反行为;
3.《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要点解析;
(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内容及技术专题
1.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定;
2.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3.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及报告编制;
4.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
5.实施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编制;
(三)土壤及地下水调查监测、污染整治技术方法、风险评估及应用
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本要求;
2.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法和评估;
3.工矿企业、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
4.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相关要求与评估;
5.工矿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第三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职责;
6.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个人、第三方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环境管理法律责任。
(四)现阶段企业环保目标及责任
1.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宏伟蓝图;
2.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优先领;
4.现阶段企业环境责任、环境风险、环境保护目标;
(五)新《环保法》与排污许可管理
1.《环保法》修订解读;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与五项配套制度;
3.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4.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
5.排污许可证的核查与环境执法;
二、培训对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土壤污染调查及修复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骨干;环境监测站、环境科研院所等直属单位、大专院校的相关科研技术人员;污染农田、场地的各类业主单位、工程勘查公司、场地调查公司、修复工程公司、环境检测公司、设备仪器及其他从事土壤与地下水有关工作的相关人员、企业环境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三方环境保护公司土壤环境管理人员和监测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五期 2019年4月26日-28日(26日报到) 南京
第六期 2019年5月17日-19日(17日报到) 成都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培训班收费28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五期(或第六期)“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五期(或第六期)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联系方式: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发放《培训班报到通知书》,告知培训具体地址、课程安排等。
联系人:王 岩 13264269166 联系电话:010-89717932
传 真:(010) 010-89717932 邮 箱:851412870@qq.com
六、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公众号
环保科普365(科普公众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