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学会
襄阳市生态环境科学学会
一、学会的性质
本会是由全市生态环境科技、环境工程技术、环境教育、环境管理、企业环保工作者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关人士及单位团体等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本市环境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是推动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
二、学会的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发挥学科交叉和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的进步,助力襄阳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襄阳做出积极贡献。
学会的主要职责
(一)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针对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学术交流,举办论坛讲座等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有关图文资料,宣传党委政府促进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开展生态环保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举办生态环保科技业务培训、交流座谈等活动,组织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信息沟通平台,为会员提供生态环保信息、技术、业务咨询等服务。
(三)组织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准确把握科技动向,落实政府相关政策,组建第三方评估机构,组建环保领域专家库;承接政府相关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四)收集、传递国内外生态环境科技与市场信息,引进、推介生态环境保护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环保科技信息、技术等咨询服务。
(五)联系生态环境科研机构和人员,为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与减排工程、生态环境修复、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提供科技中介服务。
(六)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者进行课题和项目的调研、评估和论证,开展环保相关评审、审核、认定和鉴定服务,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搭建服务平台。
(七)反映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政府和社会推荐在生态环境科技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会员。
(八)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专家参与司法鉴定服务。
(九)完成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转移给学会的工作任务;完成市科协和省环境科学学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十)引导和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乡村振兴,以及基层生态环境治理等,开展社会服务和各类活动。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科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