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广运用PPP模式
环保部公布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入海河流水质与2014年相比有所改善,且基本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
十部委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广运用PPP模式
3月24日,环境保护部、发改委、海洋局等10部委联合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要求细化落实“水十条”中关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快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并且提出逐步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健全投资回报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5年,我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质优良比例平均为67.0%。不过,全国范围195条入海河流中,有43条河流入海断面水质为劣V类。401个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年排水总量持续增加,2015年达到62.45亿吨,比2011年增加了32%,局部海域生态系统受损严重。
因此,此次发布的《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根据《方案》提出的工作部署,要求沿海地区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转型。加快化解船舶、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施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
同时,提高涉海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从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区域环境承载力、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等方面,严格项目审批,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依法淘汰沿海地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的产能。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提出,应当在水污染防治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确保实现方案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市场化运营,逐步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健全投资回报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针对“水污染防治”的市场前景,国开证券分析师崔国涛分析指出,2017年是水污染治理的产业大年,根据“水十条”规划,PPP水处理项目将加速落地;叠加雄安新区设立、黑臭水体治理和“河长制”等主题催化,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崔国涛进一步分析认为,一方面雄安新区概念催化作用明显,该区域内水质差且供需不平衡,亟须提升水处理能力,预计新区在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供水等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空间巨大。另一方面,多家水处理上市公司2016年业绩亮眼。在58家污水处理公司中,25家已披露2016年年报,16家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其中多数得益于PPP订单快速释放。
附:
关于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
环办水体函[2017]430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渔业(水利)厅(局、委)、林业厅(局)、海洋厅(局):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现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林业局办公室 海洋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方案下载请点击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704/t20170419_4117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