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牵头承办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与风险管控技术大会分会场的函
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探讨交流新污染物治理与风险管控相关经验和创新技术前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我会拟定于2023年11月举办“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与风险管控技术大会”。为充分地发挥科学家学术带头和引领作用,现邀请该领域科学家牵头承办大会分会场,并就分会场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牵头科学家担任分会场主席
1.拟定分会场名称;
2.邀请三位及以上科学家做主旨发言(牵头科学家和每个分会场前三位主旨发言专家将直接列入大会学术专家委员会);
3.主持分会场学术交流;
4.分会场学术交流时长2小时至半天,规模50人以上。
二、分会场拟交流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新污染物治理政策解读、重点行动进展与趋势展望;
2.新污染物治理实践项目与管理经验交流;
3.新污染物分析与调查监测;
4.新污染物筛评控研究热点及关键技术进展;
5.新污染物的污染特征、环境行为与暴露评估;
6.新污染物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解决方案。
诚邀大家积极申请承办大会分会场,将分会场申报表(附件)于2023年7月28日前反馈我会。
联系人:王光镇 陈 昱 关海燕
电 话:010-62269157,010-58301156
邮 箱:wanggz@chinacses.org
附件:分会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