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八、十九期环境法医学及损害鉴定评估培训班”的通知
中环学外字〔2017〕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14年发起了“环境法医学及损害鉴定评估”知识更新培训项目。本培训班邀请环境监测、环境法学、环境经济学及环境法医学等方面的专家对环境法医及环境损害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方法及相关案例等进行讲解。环境法医学是集分析化学、地球化学、环境科学、环境法规等多学科交叉的专业技术方向,它利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来判别和鉴定污染责任的归属,为环境法律诉讼提供必要的科学证据,是打击环保犯罪,维护法律公信力。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北京东方鼎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和9月共同举办 “第十八、十九期环境法医学及损害鉴定评估”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现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环境保护科研单位环境污染相关研究课题组以及大专院校环境法医、环境法学、环境科学相关老师;环境评价以及咨询机构相关管理及技术人员、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及环境法学鉴定人、律师实务所环境法学律师;环境执法等从业人员,石化、冶金、制药、造纸等企业安环人员以及有意向从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相关事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环境法医学
2.环境监测相关标准和方法
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经济方法
4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因果关系判断
5.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解读
6.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调查
7.农业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方法
8.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十八期
时间: 2017年8月23日至26日(23日全天报到)
地点: 宁夏 银川
第十九期
时间: 2017年9月22日至25日(22日全天报到)
地点: 安徽 合肥
四、收费与证书
1.培训费用: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用、资料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荣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承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手机:18910262511
报名咨询电话:010-52886649 邮箱:252887200@qq.com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杨 乔 010-62210689
培训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中国环境科学学会www.chinacses.org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