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机动车检测新标准新技术及机动车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第三期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08-17 16:11:39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公布了2016年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八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排放,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在用柴油车环境监督管理和《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及《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各地方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联网,提高全国各机动车管理、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会决定联合北京万润华建技术培训中心共同举办第三期“机动车检测新技术及机动车环境污染防治管理高级培训班。现将研修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及措施宣贯;

2.《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与《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研讨及实施方案交流;

3.《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 845-2017)解读

4.机动车排污监管信息网络与信息管理技术;

5.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技术;

6.重型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

7.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新方法,操作流程与监管要点

8.在用汽车实施I/M制度现状及推进路径;

9.学员研讨交流;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环保系统方面的专家授课。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参加对象

环境管理部门、环境监测单位、机动车检测单位、机动车污染防治及机动车维修,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科研院所、高校、相关产品设备的研发、生产企业的有关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第三期  2017年09月26日—29日  沈阳市(26日报到)

五、证书颁发:

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学员,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 开设查询服务。该证书可作为相关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

六、收费标准 

    参加本次研讨的学员每人需交培训费1800元(含资料,考试费),北京万润华建技术培训中心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联系方法                       

    请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寄发《培训班报到通知书》,告知培训具体地址、学习课程等。

联 系 人:刘洋  18600916366

联系电话:(010)80146983        传    真: (010)80146983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系人:刘永杰    电话:82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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