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物监测与防治暨嗅辨员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8-05-16 17:17:10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环学组教字[2018]46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实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污监测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遏制臭氧上升势头,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 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前一部分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缺乏对恶臭污染物的监测能力,所以实践中将恶臭采样、分析委托给社会监测机构实施。因恶臭污染物监测与其他污染物监测相比,对仪器的依赖相对较小,更依赖于人的嗅觉感官测定,所以,委托和他不可一鉴了之,因此由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牵头实施和全程监控,并设立、完善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监性监测活动与考核体系。为了建设从事有机染物排放监测、防治的健全人才队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北京世纪新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恶臭污染物排污监测与治理技术”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 内容:

(一)VOCs管控要求及相关政策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解读

2、“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3VOCs控制思路、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要求及其标准限值

4VOCs治理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分析

5、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指南

(二)VOCs监测与检测:

1VOCs在线监测技术与及其技术运用

2VOCs分析测试技术与采样分析技术

3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三)VOCs源头、过程控制与治理技术:

1、重点企业VOCs排放量核算与案例分析

2VOCs典型治理技术的技术原理、工艺条件、净化效率

3VOCs治理工程的设计误区、常见运行故障及对策

4VOCs典型治理技术的案例运用

(四)恶臭污染物(嗅辨员)监测政策与技术规范

1、国内外恶臭管理现状与恶臭环境管理的发展趋势;

2、嗅觉及嗅觉的基本特征,恶臭污染及其特点,恶臭污染危害,臭样品的采集;

3.《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HJ 8652017);

4.《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5、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在恶臭味污染物现场勘查和采样过程分工协作;

6、恶臭污染的调查和监测实际案例的应用;

二、培训对象:

各省(市)环保(环监站、环保局、环科院)等相关管理部门机构; 第三方检测监测机构、调查咨询公司、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污染源企业、环境治理公司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8622-25

地点:江苏*南京

报名截止日期:619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以便及时开具培训发票)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000/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监测与防治技术人员》和《恶臭污染物监测及防治-嗅辨员》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主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手机:18910262511

电话:010-52886649   邮箱:252887200@qq.com

六、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

附件 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物监测与防治暨嗅辨员技术培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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