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2期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废水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3月1日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生态环境保护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为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专业技术,推进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的改革、环境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环境守法体系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陕西绿之途生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将举办第12期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废水监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8月28日-8月29日
报到时间:2021年8月27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24日
培训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二、 培训对象
环保系统执法相关人员、科研院所、第三方环保公司、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污染源企业、环境监测相关从业人员。
三、 培训内容
(一)排污单位废水自行监测: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析;
2.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现场验收要求;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标准修订解析;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标准修订解析;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标准修订解析;
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5-2019)》标准修订解析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审核要点;
8.《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标准修订解析
(二)排污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
1.《排污许可条例》重点解读
2.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要求
3.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与核查管理要求
4.排污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对策
5.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税法要求企业承担的责任
6.排污许可证环境监管执法目标与要求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住宿统一安排,食宿自理)。
五、 结业考核与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废水监测)》。合格人员名单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查询。因证书制作需要,请报名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版)。
六、 报名与缴费
1.请于培训开班前一周提交报名表,学员可通过电话、邮件、学会网站报名。
2.请按附件报名表中的汇款账号缴费,并请备注“第12期企业自行监测废水”。个人汇款请备注准确的发票抬头。培训费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微信支宝付款请备注:第12期企业自行监测废水+单位名称+电话)
3.报名联系方式:
朱武科:18910262511
网 址:http://train.chinacses.org/
七、培训监督与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老师、陈老师
附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废水监测”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