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与核查核证专业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与核查核证人员能力水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北京清环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第3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与核查核证专业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形式
培训时间:2024年3月30日-31日
(9:00-12:00、14: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
培训形式:在线培训
培训支持单位: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碳联伟业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培训对象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等院校、环境科研院所研发与成果转化人员;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地方各级政府、公共机构、低碳试点、碳排放报告、清单编制及碳市场管理相关人员;节能、低碳、环保咨询服务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等支撑机构人员;各认证评价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人员、采样人员、报告编制人员、质量管理员、报告审核人员、温室气体开发核查核证人员、授权签字人;其他有意向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1.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背景;
2.碳交易基本原理;
3.CCER碳市场简介;
4.现行CCER管理办法解读。
(二)CCER重启后市场展望与绿电绿证碳减排交易协同
1.全国碳市场解读;
2.绿电绿证交易与碳减排协同机制;
3.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4.碳市场未来展望。
(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实务
1.CCER项目开发流程;
2.CCER项目相关文件编制;
3.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重点事项;
4.项目实施与监测过程中的重点事项。
(四)CCER首批方法学技术要点解读
1.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
2.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
3.造林碳汇(CCER—14—001—V01);
4.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
(五)国内外碳减排市场发展及主要碳减排机制介绍
1.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与国家(地区)减排政策工具选择;
2.全球碳交易机制的发展;
3.全球主要的碳信用机制-中国参与的及未参与的;
4.国际碳市场发展现状。
(六)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实务
1.CCER审定工作介绍;
2.CCER核查工作介绍;
3.审定与核查工作要点综述;
4.审定与核查工作过程中主要问题案例解析。
(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上市交易与管理实务
1.试点碳市场时期CCER抵销机制政策简介及CCER注册和交易情况;
2.全国碳排放权市场配额发放与履约;
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的管理与开户;
4.第二履约期市场交易情况。
(八)CCER市场金融投资及碳资产管理
1.碳市场投资;
2.碳金融介绍;
3.碳资产基本概念;
4.CBAM的影响与应对。
四、培训费用
参加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专业人员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核证专业人员单专业培训2500元/人;参加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专业人员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核证专业人员双专业培训:2800元/人,包括培训费、在线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五、结业考核与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学员经考核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碳排放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专业人员/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核证专业人员)。合格人员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查询。
六、报名与缴费
1.请不晚于开班前一天报名,学员可通过扫码注册、邮件、学会网站等方式报名。
扫码注册(扫码报名后,无需邮件发送报名信息)
因证书制作需要,请报名时提交近期免冠标准1寸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2.请按附件报名表中的汇款账号缴费,单位汇款请备注“第*期温室气体培训+学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逐一填写学员姓名,个人汇款请备注准确的发票抬头。培训费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支付宝付款请备注:第*期温室气体培训+单位简称+姓名)
3.本期培训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在线学习。学员报名缴费后,工作人员将联系学员提供会议室ID及密码。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向阳 电话:13910445026
报名网址:http://train.chinacses.org
七、培训监督与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孙自利(010-6221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