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5-02-17 14:12:54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已于2024年11月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更好地了解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新政策、新技术,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提升人员矿山管理水平及污染防治技术能力,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中企安管(北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第1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形式

培训时间:2025年3月25日-27日

报到时间:2025年3月24日

培训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二、培训对象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员;工程咨询、调查咨询、环保修复工程公司、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人员;地勘、地质、地调有关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咨询等相关单位人员;环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相关科研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1.新《矿产资源法》政策解读

2.矿山生态修复等相关政策解读

(二)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1.“双碳”目标下矿山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2.矿山行业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

1.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预防措施

2.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与处置

3.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技术

4.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与监管

(四)案例分析

1.典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案例分享

2.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3.矿山企业成熟案例的启示与借鉴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0元/人,包括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等。食宿费用自理。

五、结业考核与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训证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合格人员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查询。

六、报名与缴费

1.自愿报名,请不晚于开班前三天报名。学员可通过微信、电邮、学会网站等进行报名。因证书制作需要,请报名时提交近期免冠标准1寸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2.请按附件汇款账号缴费,单位汇款请备注“第*期矿山培训+学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逐一填写学员姓名。个人汇款请备注准确的发票抬头培训费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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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宝付款请备注:第*期矿山培训+学员姓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7701313389

邮箱:443190625@qq.com 

网站:https://train.chinacses.org.cn

七、培训监督与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朱老师  010-62210597  陈老师  010-82211021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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