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环境监测智能无人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拟立项的公示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水环境监测智能无人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等3个团体标准项目通过了论证,拟正式立项。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牵头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
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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