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固体废物 可提取石油烃总量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日期:2024-07-16 09:59:42 浏览数:{{clicks}} 作者:cses
 

由我会与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建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国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固体废物 可提取石油烃总量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812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会(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官网(http://www.chinacses.org)下载。

 

联系人: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伍银爱

 话:020-83545893  020- 83517252

 箱:hkyzhaoping@163.com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

 编:510045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朱忠军

 话:010-62241410

 箱:zhongjun_zhu@163.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

 编:100082


附件:

1. 《固体废物 可提取石油烃总量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2. 《固体废物 可提取石油烃总量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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