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全国VOCs监测与治理创新成果的通知
中环学办〔2017〕101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城市和区域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尤其多地臭氧已成为首要污染物。而作为PM2.5和臭氧的关键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呈现惊人的快速增长态势,已成为重要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一。VOCs的减排与控制迫在眉睫,且任重而道远。在这个高速增长、水平参差不齐的VOCs治理市场,亟需优秀创新科技成果,引导污染行业选择最佳可行的技术、工艺及设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践行绿色、创新发展理念,推进VOCs监测与治理产业的持续发展创新,促进VOCs监测与治理产业繁荣发展,创造显著的社会、环境和经济价值,由我会和《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共同主办,我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承办的2017全国VOCs监测与治理创新成果征集活动,将设置创新技术、创新设备、创新管理、创新人物、青年技术创新等五个领域,对在VOCs污染防治研究领域的创新成果和优秀人才进行推广和宣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
(二)承办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三)协办单位
广东心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二、活动内容
(一)征集报名
各单位/个人可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cses.org或http://www.voc-china.org)下载报名模板。请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于2017年11月20日前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017voc@126.com或voc@voc-china.org。
(二)评审
通过初审的项目成果,采取企业/个人PPT演讲介绍+专家评审形式,现场阐述其技术、设备等。设置提问环节,采取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加权平均分作为项目最后的得分。
各单项评分前3名企业/个人将邀约于国内资本企业进行对接,并在12月份举办的2017全国VOCs监测与治理技术应用研讨会暨全国VOCs监测与治理创新科技成果展示会上颁发2017全国VOCs监测与治理创新成果、领衔专家及杰出青年授牌仪式。
四、活动对象
VOCs监测与治理设备;
VOCs监测与治理服务;
VOCs监测与治理技术研究成果;
VOCs监测与治理应用企业、机构;
从事VOCs污染防治领域的杰出个人。
五、创新科技成果设置
创新设备:10项;
创新技术成果:10项;
创新管理:10项;
创新科技成果领衔专家:10名;
创新科技成果杰出青年:10名。
六、征集评审费用
参加评审的单位和个人单项评审费1000元,费用包括(资料费,初审费,终审费等)
七、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1.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张中华 张 鹏 18600211187
2.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陈正湘 18674429988
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陈伟楗 13512758622;
4.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张 立 020-39380516 18819455763
5.广东心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徐书睿 0769-22027223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