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三)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四)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整体验收通过。
(五)存在尚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得提名。
(六)提名项目须在近3年内获“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三、提名材料要求及报送
请于2017年12月11日15:00前将纸质提名书2套(其中原件1套,复印件1套。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和提名书电子版报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我会将组织专家审查后择优进行提名。
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一经提名,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联系人:闫 政 姜艳萍
电 话:010-8221 1006 13520269591
邮 箱:hbkxj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