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发挥我会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平台作用,我会现征集水、气、土壤、固废、监测等领域的环保科技创新应用成果,从中遴选出“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在我会学术交流活动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服务站进行成果转化和对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8年4月2日至6月10日
二、项目来源:
1.《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
2. 国家或省部委科技奖(环保类)获奖项目;
3. 已通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保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
4. 其他部委环保类科技成果评价项目;
5.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
6. 其他(整体或单一技术指标国际领先的技术)。
三、报送方式:
由成果持有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月6月10日前邮寄至我会学术交流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xhbcxjs_ch@163.com(文件以“技术领域+单位名称+成果名称”命名)。
四、遴选:
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等进行综合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填报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将取消资格
五、凡经遴选通过的“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统一入编我会环保科技成果库,并优先参与以下成果转化与对接活动:
1. 遴选通过的项目将在2018年合肥召开的科技年会现场颁发“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提升示范项目单位品牌形象;
2. 遴选通过的项目将按专业分类汇编成册,在环保系统中发放宣传,并在我会官方网站宣传;
3. 在2018科学技术年会上统一安排环保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学术交流和项目对接;
4. 优先在学会及分支机构、地方学会组织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上进行交流和对接;
5. 优先参加学会开展的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需求对接活动;
6. 优先获得金融资本支持和学会优质专家资源的智力支持;
7. 优先参与学会开展的技术-市场供需对接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建国 闫政 姜艳萍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100082)
联系电话:010-6221 0730 18514283668
电子邮箱:yxhbcxjs_c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