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污染源及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技术方法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8-06-11 10:38:39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环学组教字[2018]57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污染源及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技术水平,定于201876--78日举办污染源及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技术培训班,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学会共同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手工监测标准方法各环节,包括预处理、称量、现场监测及质控;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标准方法各环节,包括预处理、称重、现场监测及质控。(颗粒物现场采样操作流程,采样前后质控措施,在线仪器检测、调试、验收时的手工比对流程和要求,低浓度颗粒物在线仪器技术要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手工监测方法、现场采样、称量的操作及质控,称量天平室的建设和管理,自动称重程序;低浓度颗粒物标准制定思路、实验验证、主要内容和质控措施)

二、培训对象

第三方运维、监测公司相关检测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876--78日(76日报到)。

地点:呼和浩特市军区招待所(呼伦北路43号)。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1800/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技术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二期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技术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报到时请交一寸证件照片两张办理证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级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开班前7日内发放《培训班报到通知书》。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电话:(04715685882         13327111392

邮箱:78125773@qq.com

联系人:于久波

六、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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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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