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期“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建设与环境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责任和义务,根据环境保护部发行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环境保护标准,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提出技术指导,支撑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规范企业自证守法行为。对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推进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建立,实现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自证排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自行监测制度的建立也为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支撑和保证。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升自行监测专业技术,推进重点监控企业通过环境管理制度的改革、环境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环境守法体系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北京世纪新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建设与环境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废水监测):
(一)排污企业废水自行监测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析;
2.新修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3.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现场验收要求;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氨氮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07)》标准修订解析;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氨氮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07)》标准修订解析;
6.《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解析;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审核要点;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水与污水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编制
(二)排污企业环境执法:
1.排污许可证实施检查与监测的重点解析;
2.水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实施与监管要求解读;
3.水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现场端的核查方法;
4.企业违法成本、环境守法及环境风险防范详细分析、解读;
二、参会对象:
环保系统执法相关人员、科研院所、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污染源企业、环境监测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师资:
拟邀请国家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省环境监测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4日-27日 (24日全天报到)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3、报名截止日期:8月21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五、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废水监测)》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也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主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手机:18910262511 邮箱:252887200@qq.com
七、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