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期“移动源排放检测新标准解读及污染防治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9-06-03 15:51:25 浏览数:{{clicks}} 作者:cses

各有关单位:

船舶作为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渔业生产工具,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但是,其在航行、作业、停泊等过程中由于动力系统运行、船上人员生活、装卸货物残留等会产生大量污水、垃圾和含污染物废气等,若无严格控制使其排入环境,将对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造成严重污染。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船舶污染水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指导环境管理与科学治污,促进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8年 第8号)并颁布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与201871日实施。为了增强各级环境保护、海洋海事、渔业等部门的监管水平及各造船企业对技术问题理解,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我会决定联合北京万润华建技术培训中心共同举办 “移动源排放检测新标准解读与污染防治技术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关于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及措施宣贯;

2.环境保护部新颁布《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8年 第8号)解读;

3.新颁布强制国家标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解读;

4.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用水的排放控制要求

5.船舶垃圾排放控制要求与技术措施;

6.解读环境保护部门对船舶排放监督;

7.解析渔业主管部门对各类船舶排放污染物监管与措施;

8.交流船舶污染管控经验。

二、培训对象:

环境管理部门、海事海洋、渔业、交通管理、船舶制造等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各科研院所、高校、相关产品设备的研发、生产企业的有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十二期:2019627-30日 地点:北戴河

第十三期:2019711-14日 地点:呼伦贝尔

报名截止日期:每期班前三天(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以便及时开具培训发票)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1800/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专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主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老师:刘洋   手机:18600916366

电话:010-80146983   邮箱:xbf1009@163.com

六、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

附件:移动源排放检测新标准解读与污染防治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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