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科技周至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环保科普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6-17 16:20:49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各国家环保科普基地:

“十二五”以来,在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的大力支持下,我会试点实施了重点环保科普活动资助计划,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北京排水科普馆、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等18家单位积极探索、精心策划,创新开展了一批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发挥了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

基于试点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基本职能、提升社会影响力,经研究,我会组织各基地在2016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至“六·五”环境日期间,面向社会举办各类环保科普活动,集体发声,形成环保科普合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单位

已命名的34家国家环保科普基地。

二、活动时间

全国科技周至环境日期间,即5月中旬-6月上旬(因地域气候等特殊因素,可适当放宽至7月中旬)。

三、活动形式

在基地管辖范围内和基地周边地区,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义开展的讲座、展览、参观、互动等各类环保科普活动,要求体现地方和单位特色,具体形式不限。

四、宣传要求

1.请各基地积极联络大众媒体,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扩大宣传,形成声势。

2.我会将在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www.hbkp365.com)开辟基地活动专区,请各基地及时发送活动计划和宣传材料至hbkp365@163.com。

五、活动评价和激励

1.我会组织专家对活动方案、宣传情况和总结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对内容丰富,环保特色鲜明,紧密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社会影响力较大,富有创新,具有良好示范性的活动择优资助,并对优秀活动组织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参与本次活动,以及活动的组织效果,作为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年度总结以及后评估的重要指标内容,请各基地引起重视。

3.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


释义


分值
主题性活动选题紧密围绕环保主题和社会焦点热点,发挥基地自身特长20
创新性活动内容和形式创新程度,公众参与程度30
影响力活动参与规模,对外宣传报道力度,新媒体运用程度20
示范性对其他基地的借鉴启发,可复制推广程度20
规范性活动筹备和开展情况描述清晰,方案周全,活动开展后一周之内报送较高质量的新闻稿件,按时报送总结材料10
合计
100

六、进度安排

2月-3月启动项目,填报备案表

4月-5月上旬 筹备科普活动,前期宣传造势

5月中旬-6月上旬 开展科普活动,及时对外宣传报道,并报送新闻稿件

6月中下旬 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和活动资源包

7月-8月 评审科普活动,确定奖励名单

9月-10月 签订协议书,拨付资助经费,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与方式

请各家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认真填写《2016年国家环保科普基地重点科普活动备案表》(见附件),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bkp365@163.com。附件下载地址:www.chinacses.org,www.hbkp365.com。

 

联 系 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杨勇(010-6221 1765)

电子邮箱:hbkp365@163.com

相关附件下载:2016年国家环保科普基地重点科普活动备案表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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