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
中心承担“长江上游太仓段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致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取水口受污染案件”初步环境损害鉴定工作
日期:2017-02-24 浏览数:{{clicks}} 作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16年12月17日,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取水口附近出现大量漂浮垃圾,崇明区政府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于12月19日起进行垃圾清捞。2016年12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市铁道检察院、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崇明区环保、水务、环卫、公安等单位有关人员在崇明会议中心就“长江上游太仓段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致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取水口受污染案件”造成的环境损害问题召开会议。会上,区相关部门介绍了案件发现的经过和垃圾清理情况,并提供了被污染水域的“环境监测报告”、“垃圾清理合同”等材料。期间,与会人员还前往崇明区东风西沙水库进行了现场踏勘。 

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依托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本市目前唯一一家环保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负责该案件的初步环境损害鉴定工作,为该案件的侦办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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